
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艺人闪兵案再度开庭,艺人修杰楷出庭时认罪,但以两大理由希望法官轻判;其律师也提出4点辩护理由,认为检方以役期长短对涉案艺人求刑显然过重。最后修杰楷请求法官判处6个月以下徒刑并缓刑,同时希望后续审理以简易判决或简式审理程序进行,但莅庭的新北地检署帅哥公诉检察官黏鑫却不同意简判,表示简式要视其余被告进行情形而定。
修杰楷庭后离去时,仅简单表示自己「还在诚心的反省当中,一切尊重司法,还是需要继续反省,谢谢!」
检方当初起诉时,对修杰楷求刑2年8月。今天修杰楷一开庭就表示认罪,坦承当初是透过艺人坤达介绍闪兵集团首脑陈志明,以15万元闪兵,自己先给5万现金,再以银行汇款10万元到陈男帐户。
由于修杰楷已认罪,其律师仅就量刑加以辩护,表示修有两大结构性减刑因素,第一,修杰楷并非从未服役,而是从常备兵变成替代役;第二,修杰楷后来改服替代役非因改变体位,而是家庭因素,因此对于国家兵役的损害结果并未发生。
对于检方求刑,修杰楷律师则指出,检察官以涉案艺人逃避的役期作为求刑标准值得商榷,因为国家在不同时期对于体位和役期的标准本有不同。其次,检方认为艺人红利也是量刑考量并不适合,因为以公众观感作为量刑考量的案件仅有贪污和妨害名誉案件,其他类型案件是否为公众人物,不应作为罪责考量。
其律师进一步表示,修杰楷当初未自首,是因为自认已服完替代役,不觉得是逃兵的行为人,当然不会想到要自首,与其他役男相比罪责过重。而修杰楷当初遭检警传唤后,立刻在第一时间在FB发布完整声明,对其行为表达悔意及歉意,犯后态度尚佳。
另外,修杰楷服役时堪称是「优秀替代役」,经常从事服务单位的公益宣传,若法官愿意予以缓刑,他也愿意公益捐款、接受法治教育、配合公益宣导,希望法官能同意以简易判决或简式审判程序进行。
新北地院艺人闪兵案再度开庭,艺人修杰楷出庭时认罪,请求法官轻判6个月以下徒刑及缓刑。记者杜建重/摄影
新北地院艺人闪兵案再度开庭,艺人修杰楷出庭时认罪,请求法官轻判6个月以下徒刑及缓刑。记者杜建重/摄影
文章来源:联合新闻网
本文转自:TNT时报
广告↓

